关于组织江苏省优秀版权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版权局、经信委(软件业主管部门),省版权协会: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战略部署,激励著作权人创作更多优秀作品,提高版权登记作品质量,加强版权创造、管理、保护与运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推进传统动能改造提升和新动能培育成长,加快版权产业发展,省版权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经信委决定共同组织江苏省优秀版权作品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主办单位:省版权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经信委。
2.协办单位: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省作家协会、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3.组委会
主 任:周 琪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局长
副主任:龚怀进 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曹玉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罗舒泽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刘旭东 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
张王飞 省作家协会巡视员
尹晓平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巡视员
叶建成 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副总经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陈晔任办公室主任。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人为江苏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申报人对申报作品拥有著作权,一般作品须获得我省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作品须获得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品登记时间须在2011年至2015年,名家名作能提供其他权属证明的除外。
3.申报作品具有较高文学艺术价值、学术价值或较强创新性。
4.申报作品已经发表,并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申报作品不存在版权权属纠纷或其他版权纠纷。
6.每位申报人限申报1件或1个系列作品。
三、申报认定程序
1.申报类别
江苏省优秀版权作品分文学、影视、摄影和美术(含建筑)、音乐(含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软件等五类,共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30个,三等奖60个。另奖励一般作品登记、优秀版权作品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成绩突出的版权工作站若干。
2.申报材料
一般作品(文学、影视、摄影和美术、音乐类作品)申报须提交申报表(见附件1,可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下载),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及其电子版,创作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创作人提供的其他权属证明等材料。
软件作品申报须提交申报表(见附件2,可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下载),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著作权人身份证明文件,软件设计说明书(包括功能、数学模型、主要框图),软件使用说明或用户手册,使用效果证明(包括用户数、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材料。
3.申报认定程序
各地申报工作由各市(包括省直管县)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经信委(软件业主管部门)、文联和作协分别在各自工作领域组织发动,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扎口接受申报。省版权协会负责组织和接受省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申报。各地根据申报条件及要求,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经信委(软件业主管部门)、文联、作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并形成初审报告(包括版权工作站工作情况)于2016年3月18日前上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各地和省版权协会推荐作品的数量由省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市作品登记量确定(见附件3、4)。
本次活动将建立评审专家库,组建文学、影视、摄影和美术(含建筑)、音乐(含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软件等五个评审专家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具体开展评审认定工作。对优秀版权作品,由省版权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经信委联合进行表扬奖励。
附件:1. 江苏省优秀版权作品申报表(一般作品)
2. 江苏省优秀版权作品申报表(软件作品)
3.各市及省版权协会一般作品申报名额
4.各市软件作品申报名额
江苏省版权局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月29日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联系人:万进萍,联系电话:025-83221565,传真:025-83359836。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人:程疆初,联系电话:025-82288035,传真:025-82288052。
申报材料请寄送至江苏版权保护中心,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江苏版权保护中心(210009),联系人:郑思萱,电话:025-83332730、83332731(转8003)。
附件:
江苏省优秀版权作品申报表(一般作品).doc
江苏省优秀版权作品申报表(软件作品).doc
各市及省版权协会一般作品申报名额.doc
各市软件作品申报名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