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调研的通知
28.11.2017 10:11
本文来源: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苏经信科技〔2017〕861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摸清全省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的基本情况,研究制定针对性产业政策,将组织对全省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调研以书面形式为主。请各地结合实际,对本地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包括重点企业、自主核心技术、主要集聚区等)、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发展思路建议和典型应用案例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形成书面的调研报告报我委。同时,组织填报《主要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1)、《主要人工智能集聚区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汇总后一并报送。 二、调研范围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1号令),人工智能主要包括人工智能平台(开放数据平台、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软件(理论与算法、基础软件、应用软件)、智能机器人及相关硬件(智能工业机器人、智能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以及面向人工智能的处理器、智能传感器等重要器件)、人工智能系统(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行业应用系统)等。 根据工信部正在组织编制的《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新一代人工智能主要包括智能产品(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无人机、医疗辅助机器人、智能生活服务机器人、智能健康管理设备、智慧家庭产品、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智能视觉感知产品、自然语言处理和人机交互产品)、核心基础技术(智能传感器、神经网络芯片、开发框架与计算平台)、支撑体系(资源库与数据集、标准和测试评估体系、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等内容。 请各地参考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对人工智能的描述,结合当地实际进行调研。 三、工作分工 鉴于新一代人工智能的概念内涵深刻、外延宽泛、专业性强,本次调研采取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分结合的方式,省经信委有关业务处室具体承担本次调研内容的业务指导。各地调研中的有关情况直接与相关处室进行咨询。具体分工和联系人:人工智能相关的软件和信息服务由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负责(陈昆 025-82288052);人工智能相关的物联网、智能传感器、智能健康管理设备、神经网络芯片等由电子信息产业处负责(李剑澄 025-82288055);智能机器人、智能成套装备以及相关硬件等由装备处负责(刘培 025-69652726)。 请各地于12月8日前将有关材料行文上报,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科技与质量处 李凯 卢载贵 电 话:025-83392940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主要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 2.主要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基本信息汇总表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本文来源: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8.11.201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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