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组织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

19.03.2015  13:31
        财政部决定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联合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事中检查。
      检查对象包括各省(区、市)、地(市、州),覆盖面达到100%,抽查部分县级财政部门。检查时间从3月20日开始,4月20日结束。检查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清理情况、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