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座谈会
本报讯(记者郁 芬) 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法》公布实施以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南京召开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蒋定之出席会议并讲话,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宏坤主持会议。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座谈会上,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刘旸、教育厅厅长沈健、司法厅厅长柳玉祥、省维稳办副主任吴建元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结合本单位工作和研究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蒋定之在讲话中指出,《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集中体现,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是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江苏国家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蒋定之说,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首先要把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与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国家安全法》的各项规定上来,进一步提高对维护国家安全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国家安全意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各项工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幸福安康提供坚强保障。
蒋定之强调,要积极发挥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强化监督职能,发挥代表作用,推动《国家安全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各级国家机关要带头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团结依靠人民群众,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实施的浓厚氛围,形成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秘书长吕振霖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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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邓晓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