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发展】赣榆区司法局构建三大体系助力社会组织工作

17.01.2017  08:34

连云港市赣榆区司法局坚持民生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展开调研,着力构建推动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发展的三大体系。

构建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社会组织发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具体成员。责任到人,分工到人,全力保证社会组织发展工作序时稳步向前推进。

构建政策服务体系。与民政局联合下发《连云港市赣榆区民政局、司法局关于加快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全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推进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试点、推广、总结三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全力推进。

构建组织培育体系。与民政、农委等部门对接,对全区登记注册的211家民办非企业、233家社会团体和184家专业合作社进行摸底,将其纳入我们的社会组织数据库,组织专家进行分析筛选,对于可以联合发展的纳入培养计划,做好引导培育工作。

目前,该区已建立完成社会组织30家,形成一个能充分覆盖司法行政各工作领域、最大程度满足人民需求,且相互补充的社会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