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发展】盐城市法治宣传专业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扎实有效

26.07.2017  13:52

今年以来,盐城市司法局严格执行省厅关于法治宣传专业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部署,找准定位、强化举措,培育发展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社会组织规模不断壮大。坚持特色化培育,将各县(市)区法治宣传工作亮点特色、文化特色与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有机衔接,成功打造了东台市阳光志愿者法治服务中心、安丰古街法治文艺宣传队、射阳县法治驿站、建湖县林晓法治影视服务中心等31个特色化、品牌化法宣专业型组织。

二是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基层法治实践。东台市阳光志愿者法治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其与市义工联关系密切优势,组织广大志愿者成立了“东台市阳光志愿者法治服务队”,广泛开展崇德尚法宣传活动。成立以来,先后配合市法宣办、司法局、公安局,组织40多名“阳光志愿者法治服务队”队员在全市开展以“珍惜美好青春,远离合成毒品”“拒绝毒品,健康人身”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与团市委联合开展了“关爱留守儿童”专题活动,教育引导留守儿童学法律知识、做守法公民、当美德少年;参与了全市“美好生活,法律相伴,你我同创”签名宣誓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了“关爱孤寡老人”专题活动,为孤寡老人洗被子、理头发、剪指甲,给他(她)们讲党的政策,介绍涉老法律法规,使他(她)们充分感受到党的温暖;参与开展了“关爱民工暖冬行动”,组织队员到汽车站、火车站以及一些商场附近,通过悬挂横幅、散发法治宣传资料、赠送学法手册以及帮助民工搬运物品等形式,使民工充分感受回乡的温暖等。

三是运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实施专业化管理,出台市、县、镇三级法宣专业型组织培育发展方案和政府购买目录清单,与民政部门建立常态协作机制,成立专门机构、组建专业班子对培育发展工作进行适时指导,保证规范运行、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