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之策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泰州市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社会组织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企业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势头迅猛,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在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反映公众诉求、整合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扎实推进,扩面增效。一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各级党委应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其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组织建设推进机制。根据社会组织发展状况和内部治理特点,有重点、分类型、有策略地推进组织覆盖。重点抓好全市性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覆盖,抓大促小;推动各地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纳入区域化党建的范畴,消除空白点。三是巩固已组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将那些组织活力缺乏,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党员流动频繁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相关部门应切实加强服务培训、督促指导、管理考核,确保已建党组织健康稳定发展。
加强引导,明确职责。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各类社会组织的不同特点,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以条为辅、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总体原则,建立由组织部门、社会组织党委和业务主管单位组成的“三位一体、共同负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党建工作中的职责,形成责任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二是丰富党内活动。从社会组织成员的职业特点、兴趣爱好、内在需求出发,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灵活多样地开展党内活动。三是加强党员管理。加大党员发展力度,重点放在规模较大、人数较多、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社会组织,实行定人联系、定向培养的“双定”制度。加强教育培训,把党员政治素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结合起来,坚持“小型、分散、业余、灵活、实效”的原则,分类施教、因人而异。建立健全党员信息数据库、基础档案,通过实施流动党员联系卡,实施跟踪管理、定期培训,确保党组织与流动党员之间的有效联系。
要素驱动,保障到位。一是强化活动经费保障。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对党员人数少、党组织工作刚刚起步的社会组织,可以考虑党费全部返还或从党建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经费;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可从中列支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党建,社会组织党组织日常活动经费可列入本单位管理费,实行税前列支。二是强化党建人才保障。选齐配强党组织负责人,采取党员法人兼任、上级党组织下派、组织调配等方式,配齐配强党组织书记;制订长远规划,坚持精心挑选、全力培养、科学使用相结合,造就一支政治可靠、专业化、职业化程度高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坚持党员和专业社工两支人才队伍同时建设,注重从高管人员、业务骨干、年轻人才中发展党员、培养人才,通过政府购买岗位等措施保障专业社工合理待遇,建立人才成长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专门拿出职位面向社会组织优秀人才招录等。三是强化活动场所保障。通过采取单独设立、与行政办公场所合建合用、与社区党员之家共建共享等方式,确保社会组织党建活动有相应的场所,使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有牌匾、有党旗、有单独或综合使用的党员活动室、有资料(档案)柜、有电教设备、有宣传阵地等规范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