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宁夏反馈“回头看”意见:“假装整改问题比较严重”
新华社银川10月18日电(记者赵倩)1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督察认为,宁夏落实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不高、推进落实不力,一些整改任务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甚至出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情况。
督察认为,宁夏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扭转了多年来生态环境保护的被动局面。截至2018年8月31日,督察组交办宁夏的1339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1254家;立案处罚300家,罚款2407万元;立案侦查17件,拘留13人;约谈113人,问责212人。
督察在肯定宁夏整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几方面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仍不到位。宁夏经信委将生态环境保护视为工业增长的负担,将一些行业增加值下降的原因归结为环境保护督察和大气污染治理,并在未深入分析且相关数据明显错误的情况下,两次向自治区政府报告提出,若继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将严重影响全年工业增长目标,试图推脱责任,干扰决策。
二是敷衍整改情况比较多见。银川市应于2017年底完成“东热西送”项目,但市委、市政府推进不力,直至2017年10月才启动施工;应于2017年底前淘汰的6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018年4月才开始拆除;应于2017年底前建成的大型全封闭配煤中心至督察时尚未建设。
三是整改不严不实问题突出。宁夏环保厅在推进贺兰山东麓82家小型葡萄酒庄废水直排问题整改中,未要求严格执行环评报告明确的生化处理工艺,反而同意企业采取简单沉降预处理工艺,致使全区绝大部分葡萄酒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形同虚设。
四是假装整改问题比较严重。宁夏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负责整改部门,在推进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侵占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中不重视、不作为,直至2018年4月,为推卸责任,一纸公文撤销园区规划。灵武市在未做任何整改工作的情况下,擅自于2017年12月将该整改任务销号。
专项督察发现,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宁夏虽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但形势依然严峻,一些整改任务未达到目标要求,包括入黄排水沟整治仍不到位,沙湖、星海湖污染治理仍有差距,部分地市水污染治理明显滞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