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江苏纳税人,税务部门喊你来分“减负蛋糕”
荔枝新闻讯 (记者/沈颖)减税减负、便捷办税……过去一年,江苏税务部门的一大波福利助力企业和纳税人“轻装上阵”。今天(12日上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国税局副局长刘伯羽、省地税局副局长张滢等详细介绍了税务系统助力供给侧改革、服务“两聚一高”相关情况。
【营改增试点】数读近一年成效
刘伯羽告诉记者,江苏省2012年10月开始启动营改增试点,是全国首批营改增试点省份之一。在去年的营改增全面推行工作中,国税部门打赢了开好票、报好税、分析好、改进好四大战役。
☆ 减税
2016年5月至今年2月底,新纳入试点的四大行业纳税人达到80.55万户,累计实现增值税与应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140.87亿元,税负下降13.51%。其中生活服务业减税90.06亿元,分享了最大的一块减税蛋糕。此外,占比超过80%的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普遍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低于原营业税3%或5%的税率,减税规模达到14.28亿元,减税面达到100%。
☆产业链减负
2016年5月1日至今年一季度,包括四大行业在内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为下游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212.5亿元,有效降低了实体经济的运行成本和税收负担。
☆创新转型
全省四大行业已累计申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32.38亿元,换算成投资额达911.09亿元。
【案例】台积电(南京)有限公司
2016年6月落户浦口到今年2月,公司购置不动产税额累计7649万元。营改增后,依据不动产进项可按照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目前已累计抵扣4589万元,剩下的3060万元可以在第二年抵扣完毕,大大减轻了公司成立之初的资金负担。
【放管服改革】“加减乘法”齐上阵解决办税“难堵痛点”
张滢介绍,地税部门坚持简政放权,到位不越位,坚决打通放管服“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方便纳税人;坚持放管结合,放权不放责,确保“放的下、接的住、管的好”;坚持优化服务,简政不减效,零距离架起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连心桥”。
【服务“两聚一高”】数读2016年税费优惠
☆国税部门
全省超过96.88%的出口企业实现了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为171户国际运输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等零税率跨境服务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6.9亿元;为19户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5.5亿元;为7户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申报办理退(免)税131.7万元;全省共申报固定资产进项税金407.7亿元;办理鼓励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三农建设和特殊人群就业等与民生相关的减免税金333.9亿元,占全部减免税金的22.4%;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减免税金78.9亿元。
☆地税部门
2016年,江苏共有1259户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31.3亿元,户数和金额分别同比增长16.6%和16.8%;共2364户企业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加计扣除金额共80.4亿元;共有50户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申报减免所得税;17户企业享受技术转让、技术先进型税收优惠;28户企业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为8.5万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款8.4亿元;共减免个人购买住房契税104.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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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