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南通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0)》
15.12.2015 03:37
本文来源: 审计厅
11月中旬,经南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批准,南通市政府印发了《南通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0)》。作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指导南通市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环境、制度等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明确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环境保护问责制和离任审计制,由市审计局作为责任部门,牵头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终身责任追究,并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等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评价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到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将达到22%。
2014年8月,南通市市委、市政府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开展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根据意见,南通市审计局择点海安县,试点实施了全省首个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项目。试点成果表明,开展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规划》要求,该局将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关注领导干部在资源环境工作方面的决策、执行及效果情况,同时结合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节能减排、耕地保护等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客观真实反映领导干部履行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等职责情况。对审计发现的破坏资源环境的行为将进行严厉追责和严格整改。(孟亮)
本文来源: 审计厅
15.12.2015 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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