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门纪念馆周边规划获批 核心区域限高18米
01.08.2015 01:38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记者7月30日从南京市规划局了解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周边地区城市设计规划编制工作已于近期通过南京市政府的批复。未来,纪念馆纪念功能用地将增加到10.56公顷,比现状增加4.38公顷,而在纪念馆为核心的外围还将增加12.55公顷的城市绿地空间,以方便公祭日活动。
规划面积330.44公顷,打造城市活力中心区
据了解,本次规划的设计范围,北至汉中门大街,南至集庆门大街,西至浦江路—燕山路,东至北圩路—湖西街,规划面积达到了330.44公顷。以对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的纪念功能为核心,依托区域职能和地区文化,构建集纪念、展览、教育、文化、商务商业、服务配套、居住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活力中心区。同时,纪念馆区域的功能定位被解析成了三个层面:从南京层面建成城市振兴高地,从国家层面形成国家公祭场所,在世界层面定位于世界文化遗产。
增加12.55公顷绿地以形成公祭日活动的空间
在土地利用方面,以形成共同价值为目标,纪念功能用地划定为10.56公顷,比现状增加4.38公顷。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为核心的外围增加了12.55公顷的城市绿地空间,以形成公祭日活动的区域空间。
同时,此轮规划不仅扩大了空间,对纪念馆周边建筑物的高度也进行了控制,总体形成内低外高的空间关系。中心区域即纪念馆及周边,高度控制以纪念馆为制高点,不得超过18米,周边以绿地为主,不建其他建筑;中心区域以外的内圈,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以低矮裙房为主,不得遮挡纪念馆;再向外的区域,高度控制放宽为60米,可适当增加一些文化、教育配套;范围再向外延,高度控制为100米和200米,最外围即燕山路附近的建筑物最高高度不得超过200米。
徐路平 记者 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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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015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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