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四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05.05.2015  09:40

  违规使用公款、借用企业车辆

  江南时报讯(记者吕晶晶)昨天下午,中纪委网站公布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4月27日到5月3日之间查处的13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江苏省纪委公布了四起案件,涉及当事人违规使用公款、违规借用企业车辆、违规收受丧礼金等。

  通报称,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局长解锦云、区预防保健办公室主任李建军违规发放西服、衬衫等服装,花费公款13.24万元,解锦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全部违纪款项。

  靖江市西来镇党委书记徐玉海违规长期借用企业车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于卫东违规为母亲大办丧事并收受下属单位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全部违纪款项。

  淮安市淮安区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浦如波、农机推广站站长杨卫新、区农机局办公室负责人范志兵分别购买购物卡发放节日福利,浦如波、杨卫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范志兵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区农机局局长陈祖敏、副局长杨建新、谢腊英审核把关不严,被追究责任,陈祖敏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杨建新、谢腊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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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