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纪委下月将公布近20起“四风”和腐败案例

25.09.2015  22:03

  24日上午,市纪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透露,从10月上旬起至10月底,除国庆长假和双休日外每天在包括《南京日报》在内的各类媒体上,公布一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例,向全社会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生动解读、宣讲党纪法规。

  市纪委相关领导称,这场持续一个月的“老石说纪”宣传月活动,将依托媒体开设警示教育主题“课堂”,近20名违纪违法当事人在课堂上“现身说法”,以彰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威慑态势。

  市纪委宣传部介绍,公布的每一个案例中,都精心设计了数个板块。

  “如在当事人‘亮相’板块,将对违纪违法人员点名道姓,公开所在单位;在‘案情回放’部分,将再现当事人违纪违法事实;在‘纪委有话说’环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将点出当事人的‘违纪违法点’和犯罪‘触发点’;在‘忏悔声声’环节,将听到当事人的含泪悔恨。”市纪委宣传部部长孔祥林告诉记者。

  “像这样以媒体为‘课堂’,以党规党纪为‘授课’主题的‘公开课’,在全国还没有过。”省委党校廉政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王世谊教授认为,南京此举非常具有借鉴价值。

  据悉,“课堂”上发布的近20起典型案例,都是我市近年来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这些当事人虽然职务不高,但与群众生活关联度十分高,很多具有侵害群众利益的鲜明特征。

  在近20起案例中,违纪违法当事人职务最高者为副处级,有街道副主任、区级机关部门副职。大部分当事人是普通党员干部,有城管中队长、拆迁组组长、林业站站长等。他们的违纪违法事实主要集中在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领域,包括土地拆迁、粮食购销、工程建设等。其中以房屋拆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案例居多。

  今年最新反腐“成绩单”昨天也同时公布。

  今年1—8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632件,同比上升31.12%。其中,正局级干部案件6件;副局级干部案件9件;县处级干部案件85件。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违纪金额千万元以上经济案件7件,百万元至千万元30件,十万元到百万元110件;处分违纪违法人员443人。其中,党纪处分376人、政纪处分106人(含双重处分39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82.15万元。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