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情况督查工作

13.09.2016  13:43

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

苏农改办〔2016〕13号

高淳、宜兴、丰县、溧阳、如皋、东海、淮阴、响水、仪征、丹阳、泰兴、沭阳县(市、区)财政局、农工办(部、委)、农委:

  为扎实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经与省农委商定,近期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情况专项督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对12个试点县(市、区)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督查方法

  1.听取县(市、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解地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做法、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有关政策建议。

  2.召开10个土地股份试点村主要负责人和所在乡镇分管领导工作情况汇报会,听取10个试点村和乡镇领导对实施方案组织落实情况汇报。

  三、时间安排与督查人员

  省财政(综改)、省农委抽调专门人员,于2016年9月8-25日期间,分组赴各地开展督查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财政(综改)、农工办(部、委)等相关部门要围绕督查内容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好相关调查表(附后),保证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2.此次督查,正值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附件:1.2016年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土地股份合作)项目资金实施进展情况统计表

  2.2016年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其它)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统计表

  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