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全部实现“一照一码”登记

26.10.2015  13:01

  扬州市工商局于9月26日起正式启用“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至9月29日,扬州市所辖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等县(市)区、功能区也在所属地的政务中心陆续完成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企业领照时间将大幅缩短。新版营业执照仅加载一个统一代码,即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体现了唯一性、兼容性和全覆盖的编码需求。
  此次改革覆盖12类市场主体的新设立登记业务,包括公司、分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等。此后在扬州新设立的上述市场主体无需再分别去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格”,提交“一份材料”,在政务中心“一个窗口”提交,工商部门按照“一个流程”审核,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四部门共享“一套档案”,通过综合窗口向企业发放“一份执照”,彻底改变税务、工商、质监“三证分离”现状。
  上述市场主体原先领取的营业执照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统一换发,至2017年底前全部换发完毕。已成立的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将缴回原来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
  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规定,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集团不适用新登记模式,领取营业执照(登记证)后仍需要分别向质监部门、税务部门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