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省县级以上全面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03.02.2015  09:52

  “会议费”和“培训费”也将公开

  

  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江苏省政府已经印发《省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全面启动江苏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2015年起要公开“会议费”和“培训费”,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县级以上政府都要全面公开财政资金预决算

  据了解,第一个改革就是要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2015年达到20%、2018年将达到25%、2020年将达到30%。建立部门机构人员信息共享机制,严禁超编配备人员,杜绝“吃空饷”现象。

  据悉,从2015年起,全省县级以上政府要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2015年起公开“会议费”和“培训费”,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此外,还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规范超收收入使用管理,通过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跨年度平衡。一般3年作为一个滚动财政进行规划,例如争取省级财政在编制2016年年度预算时,同时编制2016年-2018年3年滚动财政规划,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省财政厅表示,将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执行转移支付下达时限,各级预算安排的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分别在人大批准后30日和60日内下达。而且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今后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

  市县的地方债务市县政府偿还,省级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

  现在各地都热衷发行地方债,而此次《通知》规定,地方债务也必须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借。剥离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功能,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与运营。

  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并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此次《通知》规定,市县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省级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记者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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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