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峰摊上“阳光权”官司 市民索赔10万

29.10.2015  10:02
[紫峰大厦]
  高450米,共89层,是世界第九、大陆第四高楼 - 新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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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峰大厦]   高450米,共89层,是世界第九、大陆第四高楼

  住在“阳光阁”,却遭遇采光难,南京市民陈先生为此将紫峰大厦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昨天,这起案件在鼓楼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陈先生左右邻居都拿到了紫峰给的补偿,唯独他没有。紫峰大厦则表示,陈先生家的采光符合规范,不用补偿。

  通讯员 鼓研 见习记者 姚茜 现代快报记者 张玉洁 文/摄

  2004年,陈先生在南京市鼓楼区厚载巷阳光阁买了一处住宅。他的房子在二楼。

  “小区名字叫阳光阁,我们也是冲着它的采光才买的,现在全变了!”陈先生称,现在冬天住宅光照时间非常短,导致房屋潮湿阴冷,长期缺少阳光也使得父母身体不适。

  2007年5月份,陈先生的父母接到紫峰大厦通知,称“麻烦您安排一个时间当面沟通”。陈先生说,阳光阁只有二楼的4户人家收到通知,但当时父母生病住院,自己也在国外,没及时跟紫峰大厦沟通。直到几个月后他回国,发现左右邻居都领到了采光补偿。而此时他再联系紫峰大厦,却被告知通知发错了。对方称,陈先生的房屋满足“大寒日满一小时采光”的条件,没有补偿。

  邻居都拿到补偿,唯独自己没拿到,这让陈先生很生气。他因此将紫峰大厦的“主人”—— 南京国资绿地金融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0万。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阳光阁小区。该小区位于紫峰大厦的西北方,与紫峰隔着一条10多米宽的路和一栋6层的楼房。

  住在阳光阁7楼的王先生告诉记者,紫峰大厦建成后,对家里的采光影响非常大。“现在每天都只有中午11点到下午2点才能有阳光进屋。尤其到了冬天,光照就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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