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峰大厦遭遇"采光维权" 住户索赔10万双方同意调解
29.10.2015 07:42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6年前,因自家房子被“南京第一高”绿地广场紫峰大厦挡住阳光,年迈的陈姓夫妇将大厦建设方——南京国资绿地金融中心有限公司告上法院,后因律师不愿意代理而撤诉;6年后,老两口的儿子陈先生再打官司并索赔10万元。28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庭审此案。
陈先生起诉称,2004年他购买了南京鼓楼区阳光阁203室,即使在冬天,全天阳光照射也非常充足。2007年,紫峰大厦在以358米的高度刷新江苏高楼纪录的同时,却挡住一些小区部分楼层居民的阳光。当年5月,父母接到紫峰大厦通知,称“该工程给您带来不便,非常抱歉,麻烦您安排时间当面沟通”。但因父母住院,未能及时与紫峰大厦联系。等父母出院后,同层的201、202、204三户均已拿到采光补偿。等到老两口联系时,对方却称通知发错了,203房屋满足大寒日满1小时采光的条件,没有补偿。
被告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出具的计算机日照分析图,图表显示,大寒日203室累计日照不足2小时,而其它3户均不满1小时。但是,这1小时的界限受到了陈先生的反驳。陈先生认为,根据2002年颁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后建的建筑应该保证之前的建筑的累计日照时间超2小时。
庭审结束后,双方同意调解。(顾敏)
编辑: 莫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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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2015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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