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项规定抓长效 念好制度“紧箍咒”—盐城市总工会出台九项规定长效抓作风
本网讯 “无规矩不成方圆”,盐城市总工会按照工作组拟制初稿、广泛征求各级意见、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的流程,经过反复论证后,出台党组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机关管理督查、机关绩效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公务接待管理、加强车辆使用管理、规范采购及管理、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和预算管理办法9项规定,这9项规定是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要求,综合“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查找出的问题,结合工会机关实际制定的。通过9项规定,旨在建立机关抓作风的长效机制。
《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规定市总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可随时召开。重点学习党内文件、通报群众意见、汇报个人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归纳总结。《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规定》明确市总领导和各级负责人每季度开展一次调研,每年累计不少于40天时间。要求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家“千百十工程”企业,每2个月走访一次企业,深入车间参加劳动,体验职工生活,了解职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机关管理督查制度》规定机关学习、考勤与值班、安全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等内容,通过细节规范机关日常养成。《机关绩效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规定》明确分部室、机关人员、借用到机关的事业编制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四个层次,对部室按照职能工作、重点工作、基础工作进行考核,对人员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接待范围、接待程序、接待标准、接待报告、费用结算、接待公示等内容。其他规定分别对车辆使用、物资采购、经费预算等做出明确规定。
9项规定直接针对市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四风”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为市总机关量身定做了作风建设的“规”和“矩”,成为机关自我矫正的“紧箍咒”,必将推动市总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丁云飞 罗发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