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出台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办法

19.09.2016  19:32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日前,灌云县出台《灌云县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办法》,办法分八章,共二十四条,从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重点、购买方式、购买程序、资金安排、绩效评估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办法》明确凡属民政部门业务领域、能够由市场化方式提供、而社会组织又能够承担的项目,均可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重点购买社会救助类、社区事务类、社会工作服务类、社会组织管理类、志愿服务类、区划地名管理类、慈善救济类、福彩发行服务类等服务事项,并重点扶持专业社工机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重点推动以社区为平台的社工、义工(志愿者)“两工联动”和社区、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三社联动”。《办法》还对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的资质进行了规定,明确列举了社会组织应具备的九项条件,提出申请的社会组织将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最终确立是否承接服务。该《办法》的出台,为该县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提供了制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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