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水利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在宁召开

05.12.2014  12:26

12月4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利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贯彻落实省委和水利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一系列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推动我省水利系统“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厅党组书记、厅长李亚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厅机关党委书记陶长生主持会议。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李陆玖就进一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提出要求。

李亚平强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反腐倡廉体制机制的重要创新,也是对各级党委和纪委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重视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李亚平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明确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恪守主体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要理清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领导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选好用好干部,继续强化作风建设,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履行职责,突出权力制约和监督。二要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重要工作主动部署、重大问题主动过问、重点环节主动协调、重要案件主动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督促分管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真正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三要推动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督促各职能部门践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任务。

李亚平强调,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党组织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要以高度的行动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努力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实事、见实效。一要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主体责任运行机制,明确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努力实现“落实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二要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创新方式,探索建立“日常检查、定期监督、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的立体式检查考核机制。着重针对权力较为集中、资金较为密集、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做到精确定位、有的放矢。对年度责任分解中的重要项目开展重点督查,跟踪任务进展情况,提升监督实效。三要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强化刚性问责,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引发不正之风滋长蔓延、重大腐败问题屡禁不止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切实做到“真兑现”、“硬挂钩”,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效力。

会上,厅党组与市、县水利(务)局签订了承诺,有关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全体在宁厅领导;各市水利(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水利(务)局党委(党组)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厅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有关改制企业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参加会议。(供稿:厅机关党委 张继路 摄影:省水利信息中心 楼锋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