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警方以系统数据基础为支撑强化源头监管

30.07.2015  22:47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海门警方积极运用《江苏省车辆及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系统》,以系统基础数据为支撑,围绕重点车辆、驾驶人信息,注重科技与实战相结合,系统推进、深化应用,全力推动源头监管质效提升。

   一是坚持依托系统助推源头监管“科技化”。 每月、每天通过系统导出重点车辆、驾驶人未列管、逾期审验、逾期检验、数据质量等,掌控重点数据信息,为源头各项安全监管做好方向性指引。百日行动以来,共梳理逾期未检大型客车9辆,中客102辆,重型货车94辆,中型货车82辆,农村面包车878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逾期未审验411人。利用《江苏省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平台》做好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每月隐患排查、监管措施告知工作。上半年以来,全市共签订安全责任状93份,完成现场检查203次,下发告知单344份,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145份,农村面包车核载提示牌粘贴8690辆。通过每月、每天梳理掌控的重点隐患数据,电话督促、监控抓拍等形式进行全方位清理隐患车辆及驾驶人,提升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驾驶人审验率及信息完整率等。经过近半年的清理,全市隐患比例已由年初的18.09%下降至15.1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坚持优化机制促进源头监管“常态化”。 建立完善源头管理常态化机制,建立建全“三层联动”、“三员齐管”机制。一方面强化与安监、交通运管、教育等部门的联动,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格履行管理职能;依托大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助力打击、监管、发现路面源头隐患苗头,提升内部协作能力;积极与社会面各车队、混凝土商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约谈等方式促进警企共管,推进单位自管自律。另一方面,在车管所设立专职源头管理联络员、各交警中队设立车管员、各企业单位设立安全员,建立交警大队源头监管责任体系,并制定了源头监管工作规范每月组织安全员召开源头安全例会,严格落实月度例会制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标准及责任体系。

   三是坚持深入企业深化源头监管“实战化”。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海门交警先后组织警力深入客运站8次、危化品公司12次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检查客运、危化品运输公司GPS系统监控值守、“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危化品车辆夜间禁行、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强制休息制度落实等情况,查阅各企业安全教育、紧急预案等台账,组织天宇危化品公司开展危化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危化品泄露的应急演练。针对“营转非”大客车、校车、非营运大客车、渣土车等开展全面排查,逐车建立一车一档。已对全市5辆“营转非”大客车、22辆渣土车、7辆校车全部建立一车一档,并针对相应车辆张贴非营运、校车标识。采取上门实检及路面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全市268辆客车、110辆危险品车辆的安全性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看车辆灯光、轮胎、标识标牌、紧急救援设备、从业资格证项内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如车辆轮胎有较大程度的磨损、轮胎花纹深度已不符合安全需求等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提出,就地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一律发放整改通知书,并抄送交通、安监等部门。今年以来共发放整改通知书4份,抄送单6份。确保不合格车辆不上路,达到从源头上扼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目的。(南通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