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出台系列政策支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09.12.2014  11:25

  
        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稳定有效投资,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促进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意见》与以往的同类文件相比,有何突破与创新?哪几大领域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如何正确把握投资方向,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如何鼓励社会投资、放开固有垄断领域、创造平等投资机会?2014年12月8日10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新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这方面会有什么具体的支持政策?
  [欧鸿]国家发改委长期致力于推动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制度建设,积极支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先后批准了28支政府推动和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有关部门出台了税收扶持、引导基金、国有股豁免转持等政策。截止目前,全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1244家,管理资产3282亿元。
  2008年出台了《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和运作的指导意见》,支持各级政府创设一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带动一大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和发展。2013年,国家发改委推动建立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联动机制。截止目前,已批复6家股权和创业投资企业发行69亿元企业债券。
  下一步,继续推动出台促进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以及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力争在政府出资引导机制、放宽机构投资者准入、完善公平税收政策、支持长期投资等方面取得进展,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投资于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区域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出资基金的标准和规范、出资比例、退出机制等,加快出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研究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民间资本设立相关领域产业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