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精准扶贫”切实提升民族地区教育水平

09.12.2016  00:0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按照习总书记要求,湖南省把“精准扶贫”作为保障民族地区贫困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的重要措施。

  一是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民族地区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阶段所有家庭困难学生均可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2015年,全省累计资助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6.41万人次,资助金额达到 2.803亿元,累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6858 亿元,比上年增长11 %,资助学生2.2513 万名,资助覆盖面及地方分担责任方面,都给予了较大倾斜。

  二是稳步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截至2016年春季学期,累计投入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17.9038亿元,其中:24个民族县中,19个民族县16.8108亿元(国家试点);5个民族县1.0930亿元(地方试点)。从2014年11月开始,根据中央政策要求,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膳食补助标准提高到4元。

  三是切实保障少数民族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过多种渠道保证民族县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父母务工地入学。

  四是真心关爱留守儿童。省教育厅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少年儿童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目前,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制度,“代管家长”制度,电话、网络亲情平台建设,农村学校留守儿童心理关爱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14年为湘西、张家界、怀化等市州培训1100多名骨干教师),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制度,农村未成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等相关项目措施正在逐步推进。

  五是办好特殊教育学校。目前,民族地区3个市州各兴办了1所中心特殊教育学校,24个民族县有13个县开办了特殊教育校,随班就读教学点或特教班,实现了民族地区县域全覆盖。通过这些举措,民族地区因贫、因残辍学现象大幅降低,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条件、精神面貌总体上趋好。

  截至目前,湖南省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已超出了全国民族贫困地区平均水平,提前达到了国家扶贫规划纲要所明确的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