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建立粮食经纪人和种粮大户信息库

16.12.2014  10:06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规范粮食市场收购行为,更好地服务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根据淮安市粮食局《关于调查建立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信息库》的通知要求,洪泽县粮食局积极开展种粮大户和粮食经纪人专项调查工作。

首先,确定了以乡镇行政区划为单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实施主体。其次,按照种粮大户粮食承包或流转种植土地面积在100亩以上,粮食经纪人年粮食收购量在300吨以上为标准。对本辖区内常年从事粮食生产和粮食购销活动,建立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信息库。目前,该县已建立种粮大户70家,粮食经纪人89户的信息资料库。

下一步,该县将顺应粮食收购主体多元化、粮食收购形式多样化的趋势,切实担负起组织、引导和监管的责任,对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在购销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指导、规范经营管理、信用等级评定等多方面,形成长效备案监管制度。使该县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逐步形成自律机制,确保全县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有序健康发展。(袁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