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出台2017年度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镇(区)建设奖补实施方案

02.03.2017  06:38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24号)文件精神,近日,张家港市农委、财政联合下发了《2017年度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镇(区)建设奖补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到2017年底,张家港市耕整地、稻麦种植、植保、稻麦收获、稻麦秸秆处理等环节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100%、92%、100%、100%、98%。同时,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统一服务面积、新型经营主体经营面积分别达到80%、55%以上。 

  《方案》明确,财政安排2017年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镇(区)建设、烘干中心建设、农机化社会服务等奖补资金共1144万元。 

  《方案》要求各镇(区)要对照建设目标,结合当地实际,充实完善建设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支持政策、抓好业务指导,确保按时完成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镇(区)建设目标任务。同时,市农委、财政将根据全市建设情况开展中期检查和年度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