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2015年度粮食流通市场执法“回头看”,促进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为了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民吃上放心粮油,今年以来,仪征局的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了以放心粮油全覆盖和收购市场的大整治为重点的粮食行业监管工作,确保了粮食市场秩序稳定。2015年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好粮食收购准入门槛
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的文件精神,于2015年3月2日起对全市90户持有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收购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审核。
在核查中发现1户收购业主已不具备粮食收购的相关条件,已当场告知并注销其粮食收购许可资格。为了适应粮食购销市场的变化,对购销企业进行重新调整,新核发符合收购许可条件的3家国有粮食收购库点。到目前为止,现有收购许可的单位共计92家,其中国有企业24家,私营企业5家,外资企业1家,集体企业1家,61家个体经营者。
二、扎实开展粮食库存检查为切实加强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根据江苏省粮食局、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发行江苏分行《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3月末为检查时点,我们对全市11家购销企业23个存粮点进行了全面清查,既查实物,又查帐目,彻底查清了全市现有库存粮食的性质、品种、数量、质量、资金、地储轮换、品质宜存率等情况。全年共检查原粮11.86万吨,其中3月底清仓查库检查在库存粮7.67万吨,其中托市粮5.92万吨(最低收购价小麦3.5万吨,最低价收购稻谷2.38万吨);地方储备粮1.66万吨(其中小麦0.41万吨,稻谷1.25万吨);商品粮0.09万吨。
从清查结果看,所有库存粮食账账、账表、账卡、账实相符,真实可靠。库存粮食质量合格、品质宜存,处于安全状态;粮食库存与粮食贷款对应无误、地储轮换规范到位。
三、抓好粮食市场流通监管在收购期间,主动联合市质检部门对粮食市场进行检查,对全市所有持有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收购业主进行市场巡查,维护了正常收购秩序,对部分收购业主违规收购,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当即记录在案,严正警告,责令立即改正,从而规范了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截止目前,执法检查中累计出动286人次,累计检查企业90家,对7个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发放、张贴举报电话90余张。由于上述监管工作的开展使我市放心粮油市场和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得到规范。从检查情况看,各收购点都能按规定公示收购品种、价格、质量标准和依质论价政策,收购中坚持依质论价,不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并及时向粮农兑付售粮款。
四、开展好地储粮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确保储粮安全,是粮食工作重点。围绕这一重点,严格核查,确保准确。采取听、看、查相结合的方法,对会统计帐表、保管帐、实物库存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检查,共检查验收地方储备粮承储单位6家。
经检查,全市地方储备粮食质量符合地方储备粮入库要求和保管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五、发挥好24小时投诉热线作用仪征市今年在库存粮大多为托市收购的政策性粮,粮权归中储粮总公司,由于受国际、国内的影响,加之托市收购价格虚高,造成粮食拍卖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成交率极低;近年来粮食产量逐年攀高、仓容建设严重不足等因素,导致今年秋粮收购仓容严重不足,已无法满足农民售粮需求。
由于以上的原因导致今年售粮农民普遍反映“卖粮难”问题,仪征局及时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引导农户主动与需求方或加工厂联系自行销售,没有销路的暂时存放在家里,同时也想方设法加紧销售腾出仓容,等仓容腾出后,将继续收购农民余粮。要求暂停收购的站点,事先在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暂缓收购告示”,方便售粮农民第一时间知道信息,让农民少跑“空腿”。全年共接受卖粮者或售粮农户电话投诉(咨询)146件,其中处理国家粮食局反馈投诉1件,省粮食局反馈投诉3件,扬州粮食局反馈投诉4件。
对于举报投诉电话,都能做到耐心倾听,热情对待,切实的为投诉者排忧解难,从而发挥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面对“道听途说”的个别举报者,不会因为事情不属实而消极应付,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做到“举报必查”、“查必有果”,以实效回应群众举报,力求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群众满意的成效取信于民,得到了售粮农户的理解和支持。
2016年监督检查科工作思路
1.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能,及时完成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检查工作,建立监管对象检查档案和监督检查工作日志。
2.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和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执法能力和水平,从而更有效打击各种粮食经营违法行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打基础,提升执法水平,强化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夯实监督检查工作基础,
3、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
4、继续把好入市许可门槛关,防止流通渠道混乱,保护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的粮食流通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台账和统计报表的填报。
总之,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维护和规范全市粮食市场流通秩序,确保粮食市场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