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粮食局采取十项措施夯实秋粮收购工作基础

03.11.2014  15:35

          针对今年粮源充足、收购期集中、粮食经营风险增大等新情况、新特点,张家港市粮食局在加强调研基础上,极早行动,采取十项措施,全面落实秋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
          1.摸清了收购粮源及粮质情况。从9月开始,就密切关注水稻生产长势,针对今年天气异常情况,多次与农委、统计、物价等部门的联系,连续跟踪水稻长势情况,预测稻谷产量及收购量,调查粮质情况。预计张家港全市稻谷商品量在12.5万吨左右,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稻谷9万吨左右。虽然稻谷前期受不利天气影响较大,但10月份天气很好,弥补了前期不足,粮质总体较好。
          2.完成了价外补贴稻谷申请审核和合同签订工作。在做好前期申请、审核工作基础上,完成了与479个大户及专业合作社的价外补贴稻谷交售合同签订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全部录入电脑。
          3.落实了收购仓容、收购资金和收购人员。一是腾并了收购仓容。在做好收购数量预测基础上,做好商品小麦销售出库和储备稻谷轮换出库工作,及早腾并出了10万多吨有效仓容,确保了敞开收购仓容。二是落实了收购资金。通过自筹、贷款等办法,落实了近3亿元收购资金,确保不给农民打白条。三是培训了收购人员。对粮食收购库点负责人及统计、会计、司磅、检验等收购业务人员开展了分类培训。
          4.准备好了仓房及器材设施。从8月份开始,就着手全面排查各粮食收购库点的收购机械及仓房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早添置并调试收购机械,修缮仓房设施、校验收购衡器。提前完成了周家桥危仓老库改造项目,增添了地磅、冷谷机、输送机等设施,完善了粮食出入库系统,提高了粮食收购效率,项目于9月30日通过了验收。为适应托市收购需要,还对周家桥库的烘干去杂系统进行了改造和完善,增加了沙洲中心粮库的移动式除杂设备。为应对非正常天气,对烘干机械设施进行了全面检修,确保秋粮收购期间能正常投入使用。目前,张家港全市能在秋粮收购中投入使用的烘干机械装机容量达2201吨。
          5.完善了粮食收购信息化系统。在总结夏粮收购经验教训基础上,及早协调相关软件开发公司,完善粮食收购信息化流程,解决了出入库信息化流程与粮食收购电脑结算系统的衔接问题,开发了托市收购电脑开票结算系统,降低了手工开票和统计的工作量,将极大提高粮食收购效率,减少售粮农户排队等候时间。
          6.制订了秋粮收购方案。在加强与相关粮食加工企业的互动交流、听取部分粮油购销有限限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对黑龙江以及苏北滨海、射阳、兴化等地粮食市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通过网上粮食市场,密切关注市场粮情变化。根据市场粮情动态,制订粮食收购方案。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结合张家港全市仓容情况,秋粮收购以最低保护价收购、价外补贴收购等政策性收购为主。
          7.做好托市收购相关准备。今年,张家港市首次启动了稻谷托市收购工作,为了确保托市成功,9月中旬,就提前加强了与中储粮苏州分公司的对接,了解托市收购的相关操作流程、质量标准要求等,做好了空仓核验、资金申请等相关对接工作。还协调农委、各镇区农服中心,加强机械收割技术指导,减少粮食收割过程中的杂质混入,提高农民交售的粮食质量,满足国家托市收购的对稻谷的质量要求。
          8.开展了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通过座谈、上门走访等形式,调查了解粮农对价外补贴政策、最低收购价政策、依质论价政策等的知晓了解程度。加强与镇村联动,强化价外补贴政策、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依质论价办法等规定的宣传和解读,提高粮农对收购政策的知晓率。
          9.优化收购服务措施。一是完善了局机关干部联系基层办法。收购期间,局机关除值班人员外,全部到收购库点蹲点服务。二是完善了服务设施。各收购企业均设立了售粮农民休息室、茶水供应处、复磅复秤处等场所。几个收购量较大的企业还增设了防雨罩棚,为售粮农民提供了非常天气情况下的避雨场所。三是完善预约收购、上门验粮等服务措施。指导各收购企业科学安排收购作业流程,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提高粮食收购效率,减少农民售粮排队等候时间。根据农民售粮需要,延长收购时间,保障农民售粮实现当日送、当日收,不出现“过夜粮”。指导有烘干设施的收购企业开展预约烘干、24小时烘干服务。四是加强部门协调,解决农民售粮难题。一方面协调镇村开辟部分非主干道路、空置厂房场地提供农民用作晒场,解决农民晒粮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协调城管、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在秋粮收购期间,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晒粮、运粮提供方便,减少安全隐患。
          10.强化了监督检查措施。由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大队牵头,协调工商、城管、交警等粮食流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做好了收购期间的监督检查的预案。督促收购企业落实好了收购价格上榜、质量标准上墙、标准样品上台等措施。并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