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粮食局组织开展新《行政诉讼法》普法讲座
17.12.2014 13:43
本文来源: 粮食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法制素质,更好履行依法行政工作,应对粮食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举办“法律进机关”公务员集中学法活动的通知》要求,12月12日下午,南通市粮食局邀请港闸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刘海燕主讲新《行政诉讼法》普法讲座,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
刘海燕庭长分别从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三个方面阐述了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当前行政诉讼状况;刘庭长结合行政诉讼的真实案例,围绕新《行政诉讼法》亮点的主要内容展开了详细的讲解,包括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扩大、强调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法院立案、应当登记立案、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增加行政判决强制执行措施、可拘留行政机关直接责任人、以解决行政争议为立法宗旨等。刘庭长深入浅出地阐明了行政执法的相关知识,对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一一指出并给出解决之道。最后,张军局长对全体人员就如何“学法、守法、执法”提出了相关要求。
本次讲座有助于大家深刻理解中共中央作出的依法治国决定和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增强粮食系统全体人员法制意识,特别对相关业务处室加强并规范依法行政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7.12.2014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