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粮食局施行《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8.07.2015  13:49

              为了加强系统内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国有财产安全,常熟市粮食局于7月下旬开始施行《常熟市粮食系统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办法》共分七章二十四条,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的主体、范围、资产计价原则及资产折旧方法,规范了资产的申请购置、报废、管理、清查等工作流程,量化了资产审批权限,确定了责任主体,从制度层面强化了粮食系统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

              近年来,常熟市不断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特别是去年实施了危仓老库改造项目,形成了大量国有固定资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难度相应加大。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加强本市粮食系统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