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粮食局开展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复核工作

26.09.2016  14:10

今年以来,按照各级粮油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动态管理、总量控制、定期复核、能进能出”的原则,扬州市粮食局认真部署本辖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国家、省粮油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巩固工作。

9月22日,扬州市粮食局马建荣副局长带领监督检查处工作人员,赴宝应县粮食局开展国家粮油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复核前的现场初审、初检。大家对照国家和省示范复核工作要求,通过“听、看、核、查、议”,对该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全员荣誉意识,超前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做好复核备查资料准备和整理,系统进行复核自查、自评申报工作给予肯定。从初审情况看,该县主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测评表和复核表规定的测评项目、条件及评分标准,实事求是从基本条件、组织领导、工作体系、队伍建设、工作制度、执法环境、工作成效、信息报送、档案管理、工作创新等10个方面进行量化测评,争取创建质量不下降,示范效果不降低,顺利通过国家、省组织的复核复评。

马建荣副局长指出,开展监督检查示范单位的定期复核、复审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本市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示范水平。在围绕政策性粮食购销存检查、案件查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粮食质量监管、联合执法等重点监管工作方面,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要再接再厉做好各项工作,开展分类创建、创优活动,积极为强化粮食部门职能,扩大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社会影响积累经验。目前,本市两个省级示范单位也已经完成自评、初审,对复核材料进行了完善。

通过开展复核初审,监督检查人员进一步增强了集体荣誉感,一致表示将继续强化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高督查、服务水平,努力以不松懈、不自满的态度,展示示范单位风采,为保护农民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有效落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稳定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监督检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