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完成2014年度粮食流通企业守法诚信评价工作

09.04.2015  18:17

  去年年底,省粮食局在全省粮食流通行业开展了2014年度粮食流通企业守法诚信评价工作,各级粮食部门精心筹划、认真组织,总结出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评出了一批守法诚信企业企业,促进了粮食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升了粮食行业监管水平,营造了诚信、安全、守法的粮食流通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粮食部门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分工专人负责,成立综合评价机构,组织评价培训,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评价氛围,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各市县加强与工商、税务、公安、物价等单位以及信用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粮食经营者的信用信息,严格督查指导,防止迁就照顾、走过场,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公平、公正。全省共评出2014年度守法诚信企业3673家,其中AA、A级2079家、B级1103家、C级460家、D级31家。

  二是完善了评价标准。为使评价工作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结合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实际,省粮食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粮食流通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对《江苏省粮食行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暂行)》评价指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对申报A级以上守法诚信等级的企业明确了12项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三是规范了评价工作。各市县评定机构和申报企业,统一建立了评价台账,包括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税务、物价、卫生等执照,各种奖励、荣誉证书复印件及企业在收购、存储、销售、加工、出库、运输等环节的各项检查记录和申报表等内容。完善了申报、评审、公示、审定和公告步骤程序,明确了各级职责和公示范围要求,确保评价工作规范有序。

  四强化了结果运用。各级粮食部门主动与当地信用管理部门对接信用信息,及时提供信用评价结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积极为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等相关主体提供查询服务,对信誉优良的粮食经营者,在经营许可、政策性业务收储资格、资金补助、项目扶持、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和支持,为其创造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扩大了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范围和影响力。按照信用等级,加强了对粮食经营者的有针对性的监管,规范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省粮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