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调研

30.09.2016  18:15

 

根据《泰州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和《泰州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泰州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市粮食局、市农委、市委农工办、市水利局等单位组成督查调研组,于9月27日至28日,对靖江市、高港区和海陵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调研。

此次督查调研的内容包括,今年以来各市(区)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中组织部署、统筹协调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带有前瞻性和导向性问题的研究解决情况;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要点的把握,在具体考核工作中所需的项目现场和佐证资料的建设和收集整理意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的相关建议等。

从督查调研情况看,靖江市、高港区、海陵区三地在落实推进省、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具体任务中,注重把握粮食安全责任制关键环节,整体工作平稳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定问题。督查调研组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牢固树立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一盘棋”思想,加强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大问题的研究,履职尽责,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要精心准备,按照省、市既定的考核步骤,把握好关键环节,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本地特色,将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

督查调研组同时要求市考核办所属各成员单位一是要落实责任。对照目标任务找出漏项和弱项、差距和不足,认真研究谋划,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考核要求,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将考核目标任务落实到处室、到人头,务求实效;二是要加强协调。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是一项全新工作,无现成经验和模式可循,必须创造性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省、市对口部门及本地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求得行动上的共识,及时研究解决落实粮食安全工作责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行动。三是要完善档案。注重收集资料,为迎接考核奠定基础,注重在落实粮食责任制工作中收集整理相关制度汇编、会议记录、音像资料、洽谈协议、品牌证书、监督检查文书、检测报告、各类报表凭证、调查统计资料等考核资料,佐证档案资料要全面真实客观反应本地落实责任制的工作成效。

上述三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相关成员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督查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