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8类申诉案件引入公开听证

27.11.2014  12:40

  “通过公开听证活动让我们认识到公司在管理方面的漏洞,自身也有相应的责任以及证据不足的缺陷,我们将接受检察院对此案的最终处理决定。”11月24日下午,南京玄武区检察院邀请了法学教授、律师、人大法工委主任、会计师、人民监督员等5名听证员,公开对一起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举行听证审查会。

  听证会上,在充分听取申诉人申诉的事实和案承办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依据后,5名听证员进行了充分商议讨论,发表了对该案的处理意见并进行了表决,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对钱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正确。申诉人在听取了复查案件承办人对相关问题的解释、说明,以及听证人的讨论和对此案的看法后表示,虽然他们的诉求没有得到听证员的支持,但认识到自身存在的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接受检察院处理决定,并以此案为戒,加强公司管理。

  据介绍,今年10月18日,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申诉案件的透明度,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玄武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案件公开审查实施办法》,规定不立案、撤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终结性处理的案件、法律适用有分歧和当事人多次申诉的案件等8种情形案件适用公开审查听证,并将听证会的评议结论作为复查决定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