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20米外的车祸需违停车主担责

22.05.2015  11:01

  

  发生在20米外的车祸需违停车主担责

  新华报业网讯 5月16日,倪先生到睢宁县现代农业示范园批发西瓜。他将车停在村路西边后,跟着农户下田看瓜。他从瓜田出来后,20多米开外的一辆货车将一辆小轿车顶到河沟里。对于此次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倪先生也需承担赔偿责任。当日,王先生的车也停在路边,也被要求赔偿。处理事故的交警表示,他们的停车位置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车祸次要责任。

   车主:我们没撞车,为何要赔偿

  “我想不通,我的车停放位置距离车祸现场二三十米,与相撞的车也没有接触,为啥要我赔3000多元?”20日,倪先生从睢宁回到市区后,向本报反映了他的遭遇。

  倪先生在市区从事水果批发生意,与睢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几位农户常年合作。5月16日早晨8点左右,倪先生到园区伙房村附近批发西瓜。到达后,倪先生将轻型厢式货车停放在一条南北走向的村路西边,车头朝南。

  王先生也从事水果批发生意,当天与倪先生同时达到。他将车停放在路东,位于倪先生车的南边20多米处。王先生车南边一米位置是一个十字路口。与南北路相交的东西路上,还有一座平板石桥,石桥下是一条河沟。

  两人下车后,分别到合作的农户田地里看西瓜。倪先生看完西瓜后,回到车边,准备让农户装西瓜。正在此时,一辆自北向南的货车撞上一辆小轿车。当时,小轿车沿东西路行驶至石桥处的十字路口,想要拐进南北路。货车刹车不及,将小轿车顶进河沟。王先生从西瓜田里出来后,也看到了车祸。肇事货车尾部,距离王先生车头不足1米。王先生想要移动车辆,方便其他车辆通行,但货车司机没有让他移动。

  王先生和倪先生让农户正常往车里装西瓜。当两人车内装了四五千斤西瓜时,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魏集镇交警中队彭警官来到现场。他们称,彭警官原本只是与事故两车车主交流,不知为何又开始调查他俩。在现场,彭警官还测量了他们的车距离十字路口的距离。此后,彭警官要暂扣他们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车辆。倪先生表示,他的车内已经装了西瓜,不好卸载。最终,他交了1000元押金以及行驶证、驾驶证。王先生将西瓜便宜卖给了其他瓜贩后,车被暂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