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入廊,需“胡萝卜”+“大棒”
万亿元城市综合管廊市场该如何撬动——管线入廊,需“胡萝卜”+“大棒”
新华报业网讯 《综合管廊,“良心工程”为何遇冷》——本报昨日A2版报道的南京综合管廊利用率不高的新闻,第一时间被新浪、人民网、今日头条等网站转载。专家测算,全国地下管廊基础设施投资需要1万亿元,要想撬动这个万亿元大工程,必须形成可持续的投入回报机制。 “管线直埋导致‘马路拉链’,道路反复开挖,城市粗放经营,这样的建设思路不能再继续了。”省住建厅城建处徐建博士说,地下管廊是现代城市必备的公共基础设施。由于投资巨大,全国万亿元的投资,光靠财政无力负担,也不可持续。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就提出,鼓励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地下综合管廊,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现实是,像南京这样,上海、深圳、苏州等地的地下管廊,都出现了利用率低、管线单位不愿入廊的情况。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耗资2亿元建成的国内第一条市政综合管廊水管,建成后多年仍闲置过半,马路照样挖,一遍遍安置水电煤管。 该如何把十几家管线单位“引”入公共管廊呢? “管线单位有个认识误区,觉得交纳入廊费是一笔额外的费用。其实从长期来看,这笔投入是划算的。”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市政所副所长黄晓介绍,管线直埋地下,表面上看很省事,不需要增加投入,其实没有匡算今后维护中多次开挖、管道迁移的费用。另外,管线暗埋,地下情况复杂,开挖迁移中容易造成损失和赔偿,土壤和泄漏则对管线有腐蚀。据测算,光纤电缆直埋地下,使用寿命只有20年,可是如果放置综合性通风通电地下管廊,小型工程车可以进去日常检修,使用寿命可达50年。 省交通规划院市政所所长徐一岗介绍,公共管廊还有一个好处是可以使管线单位“解放”出来,把管线维护交给管廊公司打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另外,由于管线更换方便,而城市还在扩张中,管线单位可以根据服务半径架设不同成本、容量的管线,一开始小的,后来大的,节约成本。“所以就管线单位的全生命周期来说,进公共管廊是划算的。” 管线单位如果只看眼前利益,仍需要政府主推。苏州是国家首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未来10年要建177公里、各县市也将同步建设100公里以上的地下综合管廊。市地下管线管理所所长王香治介绍,苏州成立了以市长为首的地下综合管廊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平台按PPP模式牵头组建开发公司,城投公司、水务集团及供电公司所占股份分别为65%、20%和15%,既然成了“股东”,管线单位出钱建设、入廊使用就成为理所当然。 “像苏州这样,巴黎、纽约等城市均经历过市政与企业博弈的过程。”黄晓介绍,日本在推进中颁布了《共同沟特别措施法》,规定建设资金由政府连同管线预定使用单位共同承担,后期运营中政府分担一半以上的管理维护费用,其余部分由各入沟管线单位分摊。政府补贴一部分,降低管线使用单位入沟成本,同时通过法律条款,强制规范企业的后期行为。日本的“共同沟”总长在2010年就超过了1000公里,其中东京70%以上道路完成“共同沟”整治。最近10年东京的道路开挖工程减少约三成。 “推进管线入廊,既要‘胡萝卜’,也要‘大棒’。”徐建认为,虽然根据地下管廊的投资和使用寿命,测算入廊费并不难,但地下管廊属于公用事业项目,投资大、回报慢,还是需要政府“托一把”,苏州正摸索财政补助方式,最终可能是向管廊单位收费为主、财政补贴为辅。 让公共管廊满负荷、可持续运营,还需要法律规范。《苏州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规定,凡是地下综合管廊覆盖区域,所有管线全部“入廊”。珠海横琴新区也出台了《综合管沟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开挖道路铺设管线,必须统一入驻综合管廊。省住建厅厅长周岚呼吁,尽快确立城市地下管线上位法,对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运行统一协调、扎口管理,彻底改变以往各个管道各自建设、各自管理的局面,为地下管廊建设运营扫清障碍。 本报记者顾巍钟汪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