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环境质量管控动真格 10个督查组专项检查
自13日起,苏州市启动了“史上最严”环境质量管控。全市除轨道交通外的所有工地停工,近400家企业实施限产或停产。为了解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连日来,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了10个督查组,对各地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其中从13日至15日,10个督查组共检查企业156家、建设工地46个、加油站4个。
检查发现,虽然大部分建设工地已停工,且停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已基本落实,但是依然有一些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还不到位。在姑苏区金茂府工地,虽然市扬尘防治联合督查组前期已多次要求其停工,但是该工地现场仍未停工,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进行遮盖。与此同时,张家港市有2家工地未落实停工措施,吴中区有3家混凝土企业、太仓市有1家工地现场物料都没有按照要求进行遮盖;吴江经济开发区清阳路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异味明显,渣土车装卸未全部停止,堆场周边无围挡、遮盖等抑尘措施,现场尘土飞扬。
检查还发现,在管控期间,吴江区创新工作思路,在严格落实企业限产停产措施上主动作为,购置链条锁,于15日对28家印染企业的200多台(条)设备上锁封存,管控效果明显,值得借鉴。然而,还有一些企业限产、停产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昆山市有一家企业未落实限产措施,“惠龙热电”使用灰分25%的燃煤,超过保障措施规定限值;“恒信针织”未达到限产50%的要求,“海韵印染”未实施停产;“紫兴纸业”和“维德木业”未按照要求落实50%限产措施。
针对督查情况,市大气办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对照督查组下发的督查通知单,将要求整改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同时,各地环保部门加强对企业堆场扬尘防治措施的管控;住建部门严格按照《苏州建筑工地管理质量提升行动专项治理方案》,落实建筑工地管控要求,并督促各地将方案中工地停工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经信部门和环保部门进一步密切配合,排实管控企业名单,采取限电停电、严格执法等措施,确保企业限产、停产落实到位。(蒋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