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的函

11.05.2016  19:20

苏粮调便函〔2016〕4号

各市粮食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粮食局:

为了巩固和发展苏闽两省粮食产销协作关系,进一步促进粮食经贸合作,搞活粮食流通,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双赢,省局将与福建等九省粮食局、中粮集团共同举办“第十二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洽谈会主要内容

(一)贸易洽谈

1、粮食贸易洽谈;

2、粮食基地建设、订单收购、粮食产业化经营等项目洽谈;

3、粮油加工、深加工技术、物流、粮食加工机械、储粮设备技术、检测检验仪器和信息化电子商务项目合作洽谈;

4、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河南工业大学、武汉轻工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江南大学等国内知名的粮食科研院校项目合作洽谈。

(二)现场签约

选择部分粮食购销、科技合作项目现场签约。

(三)供求推介

通过编印信息指南和展板的形式推介供求信息。

1、九个粮食主产省和福建省粮食主产区的粮食产量、可供商品粮源等情况;

2、企业粮油供给、需求信息;

3、粮油加工、深加工技术、物流、粮油机械装备、仓储设备技术、检验检测仪器、粮油信息化创新成果推介和技术需求。

(四)布展参展

展馆地点设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5号展馆,包括各主办省展区、专业展区、洽谈服务区。

各主办省和中粮集团展区由各主办单位负责布展,主要包括产业化龙头企业推介,展示特色小包装粮油产品,粮油产业新成果、新技术。

专业展区主要展示粮油新科技成果,粮油加工、深加工技术、物流、粮油加工机械、仓储设备、检验检测仪器、包装技术等。

洽谈服务区为参会代表提供商务洽谈、沟通交流的平台以及休憩的场所。

二、洽谈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7日报到,6月18日—21日项目对接、商务洽谈和产品展示等(展馆时间:6月17日—21日)。

地点: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

三、有关要求

1、各市粮食局要及时通过当地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粮食局网站等媒体发布召开粮洽会的有关信息;认真做好辖区内参会企业的组织工作,并以市为单位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协调。

2、请各市粮食局按时汇总相关表格(表式详见附件1-3),并于5月28日前报省局调控处。

3、请各市粮食局推荐参加现场签约的合同、项目并在合同项目汇总表中加以注明,经协商确定后相关企业届时务必派员到会参加现场签约。现场签约企业代表纳入省政府代表团,着装要求:男同志着浅色短袖衬衣系领带、深色长裤;女同志不穿无袖上衣。

4、各市自行组织参会。由于本届粮洽会与“中国·海峡粮油项目成果交易会”同时举行,参会人员众多,请各市给予充分理解和配合。根据会务安排,本届粮洽会参会代表自行安排食宿,请提前与会务推荐宾馆联系,避免出现代表抵达福州而无法入住的情况发生。请各市粮食局于6月8日前将参会代表有关信息(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来回航班或车次、入住酒店宾馆等)告知省局调控处,以便协调。

5、参会代表请自行登入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官网(网址:http//www.618.gov.cn),在证照及会刊管理系统进行注册与登录,以便由6·18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相关证件。

洽谈会联系人:王炜 联系电话:025-89667021邮箱:[email protected]

布展联系人:王大伟 联系电话:025-89667033邮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粮食局对口联络员:林星联系电话:0591-22026525;手机:1369689846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第十二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企业代表名单表;

2、第十二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合同项目汇总表;

3、2016年主产省粮食企业可供粮食品种、数量信息汇总表;

4、第十二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日程安排;

5、会务推荐福州部分宾馆(酒店、饭店)客房信息。

江苏省粮食局调控处

2016年5月11日

抄送: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 附件5 会务推荐福州部分宾馆(酒店、饭店)客房信息.doc   (21 KB)
2016-05-11 11:18
附件: 附件4 第十二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日程安排日程安排.doc   (29.5KB)
2016-05-11 11:18
附件: 附件1-3 2016十二届福建粮洽会参会信息表.xls   (24 KB)
2016-05-11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