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江苏反馈督察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8月1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6年11月15日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吴新雄在情况反馈会上通报督察意见,省委书记李强作表态讲话,省长石泰峰主持会议。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江苏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每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都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进行部署;每年省政府十大重点任务百项考核指标中,生态文明建设内容都占到相当分量。积极改善环境质量,努力保障生态安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走在全国前列。督察指出,江苏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明显进展,但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结构性、区域性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环境风险较大。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还存在不到位情况。二是环境风险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三是部分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督察要求,江苏省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绿色发展导向,努力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尽快建立具有江苏特色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新江苏。要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尽快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到位。要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推进长江、太湖、通榆河等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加大对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整治力度,强化污染场地再利用监管,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和细化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对洪泽湖、骆马湖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江苏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向江苏省委、省政府移交。
李强表示,在江苏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我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问诊把脉、评卷打分,为我们开出环保“诊断书”,可以说十分及时、非常对症,这对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必将产生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他强调,全省上下一定要牢记习总书记对江苏生态建设的殷殷嘱托,牢记习总书记提出的“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 用之不觉,失之难存”的谆谆告诫,从思想深处认识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守住环保“闸门”,真正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自觉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一定要把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如坐针毡的紧迫感、重如泰山的责任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步提升。
李强要求,全省上下要变“触动”为“行动”,以这次中央环保督察为新的起点,态度坚决、一着不让、善始善终地抓好整改,务求环境改善取得新成效、绿色发展打开新局面,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环保答卷。针对督察组指出的三大方面问题,省委、省政府将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把整改方案细化、具体化,拿出坚决有力的整改行动,重点研究解决好优化生态保护格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着力削减化工污染、全力保护长江生态、加大太湖治理力度、控制农业污染源、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等七个方面的问题。在整改过程中要精准发力,对照清单逐条认真研究,逐项对账销号,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同时要举一反三,深挖环境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制度建设推动标本兼治,真正把督察成果用足用好。
李强强调,要强化整改落实的责任担当,切实做到从严传导压力、从严督察考核、从严监管执法、从严问责追究“四个从严”,真正把环保责任清晰明了地落实下去,把环保压力及时有效地传导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格局。
石泰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抓好督察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执行力。要狠抓整改落实,认真对照督察反馈意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并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不折不扣认真落实好我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要严格督查问责,对环保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的党政领导干部要严肃处理、终身追责,对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整改工作不力、整改效果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果断措施、绝不姑息迁就,对督察组交办的问题,要认真“回头看”,杜绝问题反弹。
情况反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省有关方面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