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童星招募”为名“网络猥亵”骗局频现

06.05.2020  20:53

▲  通过QQ聊天软件添加低龄女童为好友,冒充影视公司负责人或经纪人,以招募童星需要面试、检查身体敏感度、模仿能力等为由诱骗被害人裸露身体和拍摄、传送淫秽视频图片等做法,是近年来网络猥亵儿童这种新型犯罪的普遍作案方式

▲  抽样调查显示71.93%家庭的孩子上网,仅有42.32%的家长对孩子上网会严格监管,28.76%的家长对孩子上网只是偶尔提醒、教育

▲  专家表示,针对此类犯罪应当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当全面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童模”行业环境,使童模的相关活动都可以通过规范的途径联系、发生,从而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周韵曦

去年6月,江苏苏州吴江区一位家长在翻看12岁女儿的手机QQ聊天记录时意外发现,孩子不仅与陌生人裸聊,还按照对方要求拍摄淫秽图片和视频。警方介入调查后,一个以“童星招募”为幌子,通过网络猥亵女童的陷阱浮出水面。随后,吴江警方赴湖南、山东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邹某,两人分别为小学教师和自由职业者。

通过QQ聊天软件添加低龄女童为好友,冒充影视公司负责人或经纪人,以招募童星需要面试、检查身体敏感度、模仿能力等为由诱骗被害人裸露身体和拍摄、传送淫秽视频图片等做法,不仅是王某、邹某“隔空”施行猥亵的手段,也是近年来网络猥亵儿童这种新型犯罪的普遍作案方式。

接二连三类似案件的发生,将“童模”“网络猥亵”两个关键词再次放大。一方面,有网友指出:吸引了不少家长追随的“童模”包装产业,因其规范、监管充满漏洞和家长的麻痹大意,正被不法分子乘虚而入;另一方面,针对网络猥亵儿童案件的不断增多,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家长和儿童性安全教育的呼声更强了。

网络猥亵儿童与直接接触猥亵行为具有相同性质和社会危害性

2018年5月28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宣判了首例“招童星”猥亵儿童案,被告人蒋成飞犯猥亵儿童罪获刑11年。这也是全国首次为保护未成年人,对以“招童星”做幌子、利用网络猥亵儿童犯罪进行严惩的案件。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近3年来,不断有类似案件在上海、浙江、天津、江苏等地发生。

2019年3月,“女童保护”发布的《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在2018年媒体报道的317起案件中,网友作案39起,其中有16起是在网络聊天平台、社交视频平台等网络平台上发生的,不法分子诱骗儿童发送裸照、裸体视频、进行裸聊、做猥亵动作等。

也是在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中,对通过网络通信工具实施非直接身体接触的裸聊等行为,均认定为构成猥亵儿童罪既遂,并指出,“行为人通过网络不接触被害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与直接接触被害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相同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

此类犯罪往往隐蔽性比较强,因此存在发案难、取证难和认定难的问题。”通过长期关注此类案件,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国刚对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表示,“此类案件通过网络向不特定人发布信息,进而实施侵害,且部分还是针对的未成年被害人,因此危害性是比较大的,应该引起重视。

家长应加强对儿童上网监管和安全防范教育

在百度贴吧以“童模”为关键词检索,征求“童模”的帖子不计其数。记者发现,发帖人往往只需提出简单要求、留下微信号等联系方式,便有相当多家长跟帖:发出数张自己孩子清晰的正面或全身艺术照和生活照,甚至毫无戒备的附上孩子的小名、出生年月日、身高体重、所在城市名等信息。更令记者惊诧的是,这些被家长“”出来的孩子不乏幼儿,年龄最小的尚不足半岁。

同时,贴吧中也有不少未成年儿童,主动贴出自己的照片和联系方式,希望能被童模经纪人相中。

也正是在前不久,网友李女士(化名)在微博上爆料,某童模经纪人潘某以影视需要为由,让她拍摄揉按挠宝宝脚部的照片。直到对方提出拍摄暴露宝宝生殖器照片的要求,意识到不对的李女士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

因希望儿子成为童模,李女士曾主动联系添加了潘某,由于“第一次接触童模行业,不太懂”,  报案前,李女士已拍摄了百余张宝宝脚的照片和一些宝宝正面照传给了潘某,“很怕宝宝照片被他传播出去,出现在黄色网站上。”李女士懊悔地说。

一年前,“童模妞妞挨打事件”捅破了“童模产业”的窗户纸。一年后,事发地湖州织里的童模拍摄依旧不减。仍有家长陆续将过度装扮的孩子毫无防备地送至镜头前。

2019年初,“女童保护”在进行儿童防性侵教育现状调查时,将重点放在了家庭教育上。

通过对16152位家长的调查“女童保护”发现,虽然网络使用和上网工具越来越日常化,但家长对于儿童使用手机、电脑等上网的监管存在不小缺位:71.93%家庭的孩子上网,仅有42.32%的家长对孩子上网会严格监管,28.76%的家长对孩子上网只是偶尔提醒、教育。

女童保护”由此认为,儿童防范意识薄弱,在网络游戏、社交工具等平台上,不容易识破犯罪分子的伎俩,容易被欺骗和诱导,家长务必要加强对儿童上网的监管并加强安全防范教育。

家长作为监护人,自己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对于童星梦不要抱有幻想。”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浙江省律协互联网专业委员会委员陈文明认为,“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父母的心愿,但一定要通过正确的方式培养、提高孩子各方面的修养、素质,而不是通过一次偶然的巧合机遇就能达成目的。

同时他建议,家长也要积极引导孩子  “不要对没有努力付出的事物抱有幻想,要让孩子从小明白,所有的收获都是经过自己努力的结果”。

就加强监护人责任、保障孩子在从事童模活动中健康安全成长,吴国刚也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引导家长和孩子正确对待童模活动,不要盲目追求名利,从而失去理性的判断,导致陷入犯罪分子的陷阱。二是引导家长和孩子在网络交往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包括不轻信网友,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参加童模活动的过程中由监护人陪同,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三是应对性侵害有一个认识。这在目前的教育过程中比较缺失,但是告诉孩子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防范性侵害,以及学会拒绝和逃跑,都是非常有必要的,应予以加强。

加大打击力度与增强法治观念并重

频频曝光的网络猥亵儿童案例充分显示,利用网络性侵儿童案件正呈现出高发严峻态势,必须引起重视并寻求解决对策。

吴国刚表示,针对此类犯罪应当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当全面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童模”行业环境,使童模的相关活动都可以通过规范的途径联系、发生,从而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陈文明注意到,如果对传播儿童色情图片、视频的网络社群或贴吧进行“举报”,大多数情况下就是封群、封贴,不久后,这些人又会“另起炉灶”,难以根绝。他由此指出,虽然目前我国已有《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颁布实施,但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犯罪分子时空不确定性,使得相关执法部门对网络犯罪的监督打击难度加大。

陈文明认为,让法律更好的保护儿童权益,重要的不仅是加大打击力度,也在于正确观念的树立。“只有国民整体法治意识增强了,才能够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他建议,应继续加强国民法律意识,包括加强法治宣传,从学校,社区到家庭都要开展儿童性安全教育的专题宣传,教会孩子对违法的性侵害说“”;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络监管,对通过网络实施猥亵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网络安全是我们当前的一个重要内容,关系到全社会的共同利益,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都应该切实落实到位。国家已经有相关法律规定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个人隐私信息,那么在犯罪事件发生时,我们的执法部门应强有力的及时响应、快速出击,将违法犯罪活动予以遏制。”陈文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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