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健康有序 推进司法改革试点

22.06.2015  11:10

  6月17日,山西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在太原召开。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就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王儒林要求,在司法改革试点中,省委政法委和省政法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靠前指挥、把好政治方向,确保改革积极稳妥、健康有序推进。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强化保障,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到位。要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与全省司法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实施“六权治本”结合起来,与净化政治生态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努力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强调,各试点单位一要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加强对执法司法权的监督制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制度,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二要抓住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这个重点,让司法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对司法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三要努力探索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这个新课题,在等级晋升、薪酬制度、履职保障上形成相应的激励保障机制。四要积极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五要着力破解基层司法队伍不稳定这一难题,努力提升基层政法工作水平。

  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要求,山西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司法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三个必须”:必须严格坚持党对司法改革的领导;必须严格遵循司改方案推进改革;必须严格遵循检察工作规律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