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射阳地税强化税收失信行为管理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江苏省税收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已于5月1日开始施行,盐城市射阳地税局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贯彻落实,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一是加大诚信宣传力度,营造诚信纳税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办税服务厅政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纳税服务QQ群、微信公众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江苏省税收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与国税部门联合开展宣传,进社区、企业发放《致全县广大纳税人的一封信》,向纳税人详细解读税收失信严重行为、较重行为、一般行为认定标准及公示期和各种失信行为面临的联合惩戒措施等,在全县营造诚信纳税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政策学习深度,提高依法治税能力。组织学习《江苏省税收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掌握税收失信行为认定标准,税收失信行为记录、归集、联合认定的管理办法和税收失信行为认定及公示异议的处理程序;以落实《江苏省税收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为契机,加强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基础税源管理、风险监控、风险应对业务管理,从税收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执法文书等方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使税收执法行为经得起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是加大失信行为管理,用制度来规范诚信。明确责任形成税收失信行为管理合力,征管部门汇总欠税6个月以上且欠税金额5万元以上和认定为非正常户且欠税在1000元以上的数据信息;风险监控部门搜集风险应对过程中认定为不进行申报且应纳税款2万以上的数据信息;基础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拖欠社保费6个月以上的数据信息;拟定税收失信名单,并推送征管、税政等部门拟定清欠方案,由基础管理部门逐户告知纳税人失信风险,督促纳税人清缴税款和社保费,提高纳税遵从。
截至目前,该局对照《江苏省税收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拟定2015年以来税收失信纳税人名单共159户,其中严重失信行为121户、较重失信行为20户、一般失信行为18户,共清缴税款2925万元、社保费1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