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银税互动:让纳税信用有形更有价
6月3日,江苏省国税局与江苏银行联合搭建的“小微企业税银互动服务平台”正式发布。
2014年7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将纳税信用与税收服务管理直接挂钩。
今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开始探索在全国推广“银税互动”守信激励措施;7月,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出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的通知,力图将纳税人无形的信用资产变成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形信用资金。
在此背景下,各地税务机关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与银行方面的合作互动,拓展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增值应用。
纳税信用真的有价吗?纳税信用又价值几何?以纳税信用为基础的信贷产品会不会有风险?如此的“银税互动”其意义究竟何在……带着这样的疑问和思考,记者展开了采访。(相关报道见B1、B2版)
税信有价纳税信用也能换来贷款
成立于2000年的南京博涛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一家小微企业,“我们的客户主要是医院,他们结算货款大多需要层层流转签字,周期至少要两三个月,这期间,企业的生产经营只能靠我们自己先垫资,数额小还好说,数额大了我们只能贷款。”总经理张同华说。
然而,贷款也不是“想贷就能贷”,“要贷款,先得准备房产抵押、银行流水、征信报告、公务员担保等许多材料,有时候忙活了一个月,材料弄了一大摞,还不一定贷得下来。”张同华说。
张同华所说的情况,一嘉起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梁卫民同样遇到过。因为经营需要,梁卫民的公司每年都要贷两三次款,“贷款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找担保公司担保,需要手续费,融资成本高;另一种是通过房产抵押贷款,要准备好多材料,最快也要两周,急用钱时根本等不及。”梁卫民说。
与此同时,银行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也存在信息核实程序繁复,审批周期长的问题,尤其是对小微企业。“传统的贷款必须要客户提供大量资料,要信贷人员往返调查,还要审贷人员逐级审批,流程比较繁琐。”江苏银行小企业金融部的营销与产品规划团队经理助理陈凌佳说。
一方面小微企业急需融资,但受制于融资难、融资贵;另一方面,银行出于安全考量,需要更多渠道获得融资客户的真实信息。小微企业因为能够抵押和担保的资源有限,贷款更加不易。如何畅通二者之间的信息交流,解决各自的问题?
今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在去年推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开始探索在全国推广“银税互动”守信激励措施,力图将纳税人无形的信用资产变成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形信用资金。各地税务机关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与银行方面的合作互动,拓展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增值应用。
5月初,江苏省国税局与江苏银行合作搭建了“小微企业税银互动服务平台”,并推出首款税银服务产品——“税e融”,以纳税信用等信息为依据,只要符合正常缴税两年以上、纳税信用级别B级以上、无不良征信记录的小微企业,都可申请享受“税e融”产品服务。
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可以通过登录江苏国税网上办税厅、江苏银行网上银行,或直接前往江苏国税办税服务厅、江苏银行网点等方式申请贷款。区别于传统贷款,“税e融”产品的操作全部是在线上进行。纳税人登录江苏国税网上办税厅或江苏银行的网上银行,选择“小微企业税银互动服务”,阅读产品说明,同意并授权税务机关将纳税人信用评价结果、完税数据等相关信息传递给银行,再填写申请贷款额度、期限、联系人信息等内容,提交后即可完成申请。
与此同时,经纳税人同意并授权的相关信息会由国税机关通过“小微企业税银互动服务平台”传递给银行,银行会将这些信息连同自身积累的金融数据进行多维度的分析、审核,最终对符合系统设定条件的纳税人提供免担保、免抵押、免服务费且可随贷随还的授信服务。
据了解,小微企业走完“在线申请、数据推送、自动审批、网上提款”的流程,用时不过一分钟,即可获得1000元~100万元不等的授信额度,而且用款可随借随还,按日计息,授信期限最长为1年。
通过“税e融”服务,纳税信用级别都是B级的张同华和梁卫民,在几分钟的时间内就分别贷到了30万元和100万元,他们觉得“这种服务,速度快,很实用”,“有了‘税e融’,就好像兜里有了一张信用卡,随借随用,很方便”。
截至目前,江苏银行的“税e融”授信客户已达3400户,授信金额达到18.6亿元。此外,江苏省国税局将联合南京银行、光大银行等依托“小微企业税银互动服务平台”,推出“鑫联税”等多款税银产品供纳税人选择。
银税互动密切协作实现三方共赢
作为一款“银税互动”的产品,“税e融”得到了小微企业的一致欢迎。
南京强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做服务外包的企业,因为业务需要,经常需要提前垫资,由于没有资产可以抵押,总经理刘兴凯只能依靠透支个人信用卡来周转资金,“我有四五张大额的信用卡,需要时就刷卡,卡刷爆了,就只能延缓发放员工的工资。”刘兴凯说,“我也没办法,因为我们是轻资产企业,没有东西抵押,根本贷不到款。”
而有了“税e融”以后,凭借纳税信用B级、2014年缴税80多万元的“信用资产”,刘兴凯一下子就获得了100万元的授信额度,“对于像我们这样的轻资产企业而言,信用贷款无疑是雪中送炭,可以很好地解决企业因没有抵押物而贷不到款的难题。”刘兴凯说。
同样的,“税e融”也给传统的生产型企业带来了显而易见的便利,“尽管授信最高额度只有100万元,但它办理流程简便、快捷,如果要急用可以随时申请,是传统贷款的一种有益补充。”一嘉起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梁卫民说。
实践证明,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同时,“银税互动”也给银行解决了实质性的问题。
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银行可以准确发现优质客户,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进而实施精准放贷,消除了以往小微企业融资客户发现难、信息要素核实难的问题。同时,“由于符合‘税e融’服务条件的小微企业分布于各行各业,相比于以往集中于某一产业或某一行业的贷款,‘税e融’类的产品无形之中还分散了信贷风险,保障了银行的利益。”陈凌佳说。
其实,无论是企业问题的解决,还是银行困惑的消除,折射的都是“以税促贷”的效用。除此之外,“银税互动”还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采访过程中,纳税人的一个现场反应让记者看到了“银税互动”的另一要义——“以贷促税”。
听说系统最终核定的贷款额度,主要根据纳税信用级别等情况来确定,纳税信用状况越好、缴税越多,贷款额度越高,南京博涛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张同华和他们的财务负责人立刻“紧张起来”,开始详细地向税务人员了解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相关情况,并认真记录,还当场表示以后一定要依法纳税,更加遵从税法,并避免无谓的迟申报等违章行为,将纳税信用级别从B级提升为A级。
因为凭信用能贷款,纳税人愿意主动重视和积累自身良好的纳税信用,这对于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来说,无疑是个大利好。相信随着越来越多的信用贷业务地开展,“诚信”将不再是一个精神层面的荣誉榜单,它将通过实实在在的信用贷产品,成为一个可消费的“产品”,并将极大地激励纳税人诚信纳税,进而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另一方面,随着将来税银合作的深入,税务机关可以共享企业纳税账户数量、融资信用等银行信息,这些信息与纳税人基础税收管理数据比对,形成互补信息,将更加有利于强化税收管理。同时,通过纳税信用与信贷信用的良性循环,将带动和引导纳税人更加自觉遵从税法,依法纳税。
防范风险税银合力确保系统安全
是不是所有纳税信用B级以上的企业都可以凭税信获得贷款?在个人信息常常被泄露的当下,税银双方又如何确保企业的信息不被泄露?这是记者的疑问。
南京龙鹏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先生第一次申请“税e融”的经历,为记者解开了第一个疑问。
徐先生第一次知道“税e融”这个产品,是因为收到了一条短信,“第一眼看到那条短信,以为是骗子,半信半疑的。”徐先生说:“可是,那会儿公司正好需要贷款,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打电话到银行咨询,没想到是真的。”当天,徐先生就喊了几位朋友一起去了银行,“那天我们一共去了5家企业,都符合申请贷款的条件。”但最终,只有3家企业获得贷款,另外两家企业没有通过银行的贷款审批,“虽然它们的纳税信用也是B级,但因为它们的资产负债率过高而没有通过银行的审批。”徐先生说。
“‘税e融’产品的贷款审批,以纳税人的纳税信用数据为重要参考依据。除此之外,我们采集整合了银行的许多内部数据,因此,系统对于贷款企业的自动审核是多维度的,是大数据分析的结果,纳税信用级别高的企业如果其他方面存在问题,也有可能贷不到款,这是我们防范风险的一种手段。”陈凌佳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将尝试与工商等部门合作,整合更多的内外部数据,比如企业的日常结算信息、刷卡销售信息、电商销售信息等,建立大数据库,提高信息处理能力。
除了在贷款审批环节注重风险防控外,事实上,在“小微企业税银互动服务平台”的开发过程中,银行方面也十分注重风险的防范。“为了保障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平台的各个模块是各自独立开发的,由不同的服务商负责,大家互不交叉,各自保密。”陈凌佳说。
在银行从各个层面管控自身风险的同时,税务机关也在通过自己的方式进行风险防控,确保相关信息的安全,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明晰流程,明确责任。“从‘税e融’产品的使用流程来看,税、银、企之间实际上是一个闭环关系,纳税人申请贷款时,相关信息需要经纳税人同意并授权后,税务机关才推送给银行;提取贷款时,纳税人必须使用经过银行实名认证的网银U盾才能办理。整个流程杜绝中间环节,无需中介参与,保障了纳税人的数据安全。”江苏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蔡荣浪说。
此外,为了确保纳税人的信息不被泄露,江苏省国税局和江苏银行在税银互动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中约定:银行承诺数据仅用于纳税人金融服务并承担保密义务;若银行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发生纳税人相关信息数据泄露的,则本协议解除。
“再加上‘税e融’的操作都是在线上进行的,数据自动推送、系统自动审批,而且纳税人的相关数据相当于存在黑匣子里,安全是有保障的。”陈凌佳说。
除了保障数据安全,为了维护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还和银行就贷款利率的问题进行了约定。据了解,“税e融”业务采用随借随还的用款方式,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合理确定利率,按日计息,而且贷款利率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差别定价,同时也会随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但是,税务机关对于产品的利率有一定的监管作用,目的也是为了维护纳税人的权益。”蔡荣浪说。(本报记者 李传翠 徐云翔 通讯员 费琛)
2015年9月18日《中国税务报》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