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用新思维赢得新常态下的新发展

08.01.2015  19:06

   用新思维赢得新常态下的新发展

  胡道新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不仅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也是税收工作所面临的大格局。

  认识新常态,核心在于知势。经济新常态以及其后深刻变化的宏观环境同步催生了税收新常态,但税收新常态的内涵不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知势,首先要知经济之势。面对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经济新常态,税收工作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税收收入增幅相应放缓的态势,更要紧紧抓住“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这一重要表述,找准自身的定位和发力点。知势,还要知事业之势。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已是大势所趋,税收改革逐渐进入攻坚期,迈入“深水区”,需要以更大的勇气去破解难题、直面挑战。知势,更要知社会之势。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路线等新政新风对税务机关如何履职、如何用权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兴媒体时代,税收工作也身处更加多元、更加复杂的舆论场。只有以辩证思维和前瞻眼光对这些新常态有更加清醒和深入的认识,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常态和引领新常态。

  适应新常态,根本在于转型。“转”这个字,在新常态下有着更加重要的地位和意义。税务机关的转型之路既迫在眉睫,又任重而道远。在治税依据上,要从条例、规章治税向法律治税转型。税制改革应与税收立法协同推进,努力改变当前多数税种立法级次不高的现状,进一步完善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在组织收入上,要从任务引领模式向法治引领模式转型。摆脱速度情结,把握好聚财和调控的关系,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收入质量的提升上。在税收管理上,要从有罪推定思维向无罪推定思维转型。把管理重点放在事后而非事前,把纳税人看作是合作伙伴和服务对象。这种管理思维的转型,对新常态下税收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意义,也是改革管理手段、创新管理方法,建立现代税收管理机制的重要基础和根本前提。

  引领新常态,关键在于创新。税收进入新常态,税收工作的观念、体制和方式方法都要与时俱进。在体制上要有所创新。减少行政干预,加快职能调整,更大力度地推进简政放权,更加完善和深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厘清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在制度上要有所创新。要通过对基础管理事项的简化和归并,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事前监督管理职责,把工作重心放到风险排查和风险应对上来。在方法上要有所创新。要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分级分类为重点的新型征管体制。通过科学的方法,提升税收工作的法制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从而真正提高新常态下把握规律、驾驭税收工作的能力和本领,推进税收改革发展和现代化进程。 (作者为江苏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1月7日《中国税务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