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无锡破获“大头小尾”发票偷税案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国税局稽查局在公安机关配合下成功破获一起“大头小尾”发票偷税案。检查人员通过内查外调最终确认,无锡市F通信器材公司共计通过“大头小尾”方式开具1.14万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共计偷逃增值税471.92万元。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1倍罚款的处罚决定。
无锡市国税局在对某通信器材市场进行税收检查时发现,从事手机销售的F通信器材公司,其发票开具量与销售规模不符。该企业2010年11月~2014年,累计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3.2万多份,但每份普通发票申报金额只有几百元。检查人员暗中调查发现,该公司门店销售的手机为苹果、三星等手机,价格均在千元以上,企业发票申报金额明显低于实际产品销售价格。经过缜密安排,该局与公安机关组成联合专案小组,迅速出击,查获了该公司套打开票设备及大量第三联发票,并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了控制。
经查,涉案企业利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比对认证的特点,事先设置好开票格式,将发票联、第三联与记账联拆联填开。需要开票时,将第三联和发票联按照设定好的开票格式绕过金税报税系统,用套打开票设备按客户购机金额开票,记账联则单独通过金税报税系统开具,以此“大头小尾”方式,偷逃税款,其记账联金额仅为其对外开具发票联金额的10%~20%。针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无锡市国税局依法进行了查处。
案件查结后,无锡市国税局针对涉案企业违法特点,加强通信器材销售企业监管:对手机销售市场购票大户加强评估,对企业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面梳理,仔细比对发票各联次,筛查有无同类型偷税行为;对手机销售市场内的商户重新评估销售额,调整征收定额;加强对中小企业日常巡查,定期开展税收辅导和税收检查。这些措施实施后规范了市场秩序,堵塞了管理漏洞。(夏蓉 安强 本报记者 徐云翔)
2016年2月16日《中国税务报》B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