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国际情报交换揭开高价二手设备之谜

22.09.2015  16:11

  某跨国公司将残值近乎为零的二手设备简单“改装”后,再以接近甚至高于原值的价格高价转让给境内子公司,并作为企业固定资产入账计提折旧。然而,这一“新瓶装旧酒”的“税收筹划”手法并没有在江苏省常州市国税局的监管中漏网。
  2014年,该局发现某跨国企业向境内子公司转让了一批二手数控机床,价款达200多万美元。该批机床虽外观较新,但使用时间普遍超过10年,有的甚至达到20年以上,且相同型号设备价格相差10万~20万美元,作价较为混乱。税务人员怀疑,该交易可能存在人为抬高旧设备价格,达到转移利润以及多提折旧的目的,存在侵蚀税基的风险。但企业方认为,这些机床虽然已经使用数十年,但在国内仍属于先进技术,且机器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转让定价问题。
  由于关键信息均由境外母公司掌握,取证难度很大。常州国税局果断向国外税务机关发出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的请求,要求境外母公司提供上述设备的原值、年限、折旧及残值等重要信息,并在情报设问技巧上下功夫,问题设置环环相扣,使境外母公司无法自圆其说。
  在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的协助下,常州市国税局获得了包括母公司设备原始入账凭证、翻新成本及作价说明等情报回复。情报回复证实了税务人员的判断,境外公司作价偏高的事实毋庸置疑:此型号机床在境外原始入账价值为34万欧元,计提折旧并使用20年后账面残值已接近为零,但境外母公司仅对机器外立面“翻新”,后便以原价甚至更高的价格转让境内子公司,价格明显有违公允。
  对此,税务机关对该企业作出依法处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40万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补税近60万元。(仲伟嘉 缪婷婷 本报记者 徐云翔 )
  2015年9月22日《中国税务报》B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