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广“程序终结案件单独管理”赣榆经验

13.11.2015  13:53

  新华报业网讯 11月11日上午,全省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连云港赣榆区法院召开,会议全面推广赣榆法院程序终结案件单独管理先进经验与做法。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褚红军,省法院执行局局长刁海峰,连云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薛剑祥,以及全省13个地级市法院执行工作分管领导、部分基层法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现场会期间,赣榆法院执行局向与会人员演示了执行智能服务平台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法规释明、执行法官联系等各项辅助功能。在执行指挥中心,赣榆法院院长宋金林详细介绍了执行现场指挥调度系统和案件终结管理系统,同步讲解了现场指挥、车辆人员调配、举报电话处理等子系统功能,重点演示了自主开发的程序终结案件管理系统的查询、管理、运行情况。

  近年来,随着执行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也不断增加。2013年,为避免程序终结案件长期堆积造成的恶性循环,赣榆法院提出了程序性终结执行案件单独管理,由执行局新设程序终结案件管理科,通过本院自主开发的程序终结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对程序终结案件进行单独及动态管理。管理工作中通过新老案件分类管理,分权运行,卸掉了历史包袱,减轻了执行员工作压力,有力提升了执行质效,实现执行案件的良性循环。

  会议指出,赣榆法院“借鉴银行剥离不良资产动态管理”的经验介绍到位,连云港中院所做的成立单独管理机构、实现人员集中和案件集中,实现执结率、效率、群众满意度提升的“一机构、二集中、三提升”经验总结到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单独管理是落实严格依法执行的重要措施,符合执行工作规律;有利于整合执行资源,提升执行质效;有利于提高申请人的配合度,强化其责任意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更有利于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关乎执行工作的全局。

  就做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单独管理,褚红军要求,全省法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把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单独、集中、动态管理的核心要义,强化有效性管理,做到保障到位、人员到位、机制到位。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使软件与执行指挥系统有效对接,实现“线上”与“线下”紧密结合。案件要全部排查清理到位,逐一登记建档,统一纳入系统规范管理。同时,正确适用程序终结案件单独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信息化公开,便于当事人查询,确保执行工作的良好运转。(特约记者朱旻通讯员刘尚岗)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