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泰兴市民宗局荣获市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

06.03.2017  20:05


        3月1日,泰兴市召开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市民宗局被评为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2016年,泰兴市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一是强化综治和平安宗教场所创建工作责任的落实和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宗教场所建设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与乡镇、宗教场所签订责任书,在系统内部形成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考核细则,将综治和平安宗教场所建设纳入对乡镇、园区考核细则,加大考核力度,抓好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场所建设的日常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所发现的问题做到有效整改,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加大平安宗教创建宣传力度。加强平安宗教场所创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多种形式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民族知识、宗教文化和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积极营造平安场所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扩大综治和平安场所建设宣传覆盖面,提高教职职员的知晓率、参与率;三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调研工作。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实地调查,对民族宗教领域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与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力争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完善并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凡节假日均实行严格值班制度,工作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加强对各类信息的搜集、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