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积极维权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26.12.2014  17:00

  原标题:评论:积极维权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烟台市消协发布2014年消费者投诉热点,全市各级消协组织2014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012起,处结3924起,处结率达到97.8%,挽回经济损失865万元,接受咨询电话6万多人次。投诉内容涉及手机、食品、汽车、服装、家电等商品以及通信、快递、装饰等服务纠纷(本报今日C07版报道)。

  投诉热点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的转变也在逐年发生变化,人们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提高,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在逐年增强。消协发挥作用,积极为消费者提供帮助,挽回了巨额损失,解除了消费者作为受害方却难以申诉的尴尬,打击了违规违法行为,为形成良好的消费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消协发布投诉热点为消费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提供了很好的借鉴。首先,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是避免消费陷阱的重要环节。消费观念的个性化,使得一些人追求名牌。而商家投其所好,将国内的三无产品加工仿制,冠以名号倾销给消费者。当消费者还沉醉在质优价廉的侥幸里时,劣质产品的伤害需要诉诸消协。相信天上永远不会掉馅饼,不理性的消费等来的必定是掉下来的砖头。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量入为出是避免许多纠纷的根本。

  其次,随着网购成为越来越普遍的消费途径,也成了投诉的重灾区。尤其在“双11”、“双12”这样的抢购潮里,各种商品泥沙俱下,价格、品质、快递产生的各种纠纷与网购销量成正比。避免网购出现纠纷,消费者应该谨慎对待。毕竟在虚拟的互联网上一些东西看得见、摸不着,付款的网络化更是容易被骗子钻了空子。网络消费时一定要反复确认,看清店家信誉与评价以及对方账户情况,收货验收时要仔细。不轻易在公共场合查看账户,不轻易听信店家提供的其他付款途径,同时还要留心留存双方的交流证据,做为解决纠纷时的证据。

  再次,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消费者应有的常识。很多人对《消费者保护法》并不陌生,但其中的条款、适用范围、投诉流程却不甚明了。面对侵害,除了愤怒,难以理智地去搜集证据,有的甚至把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破损硬要推到商家身上。不懂法律程序、不会有效运用法律手段,使很多人难以有效维权。因此,主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对打赢消费官司是应该和必须的。刘岩(芝罘区)

  原标题:评论:积极维权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稿源:人民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