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构建民生监督新模式
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少芹
针对境内民生领域案件频发的状况,我院通过创设感应、前置、联动、保障和转化五项机制,积极构建民生领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新模式,效果明显。
创设信息感应机制。分别开通与高良涧街道“城区网格化管理系统”、大湖论坛等网站“民生通道”和县“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三个接口,有效提高对重大民生问题和行政执法信息的感知能力。针对网民指出的污水厂问题,我院获悉后督促环保局积极履职,会同该厂对淤泥进行无害化处理。
创设监督前置机制。建立热点问题预判立项机制,实现监督目标前置。2015年,对县内非法采砂、卤肉加工等问题预判立项监督16件;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活动通报制度,实现监督时间前置。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及时通报重大执法信息;建立群众关注问题邀请介入机制,实现监督主体前置。出台《引入“社会力量”推行行政执法“检民协作”监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友代表、媒体记者共同对环保等行政执法活动现场监督。
建立联动监督机制。专门成立监督指导办,专门负责线索评估,监督立项、督促与考核,统一牵头推动。分流监督处置,将任务分流到相关内设部门。如对于群众反映公交公司投入运行车辆不足问题,指导办评估后认为有可能存在空置车头吃油补的问题,从而成功查处了县运管相关人员滥用职权致国家公交车柴油补贴款被骗上百万元案件。
建立外部保障机制。推动政府出台的“两法衔接工作考核办法”,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大目标考核范围,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案件信息移送制度。如县水产批发市场大闸蟹销售中存在的短斤少两问题,我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市场监管局进行查处,但是该局查处不力引起媒体负面报道,建议县纪委对该局6人进行了问责。
建立监督成果转化机制。主动和地方党委政府对接,把检察监督成果转化为全县行动。我院有效监督洪泽湖区非法采砂问题,推动县委、县政府建立打击洪泽湖非法采砂长效机制,常态化集中开展“利剑2015”行动。针对市盐化工污染问题,我院以风险研判报告的形式向市院民行部门汇报,市院与市环保局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专项监督,取得良好效果。